新朝阳拟登陆科创板:存在新产品开发风险等十大风险

紫米财经 新朝阳近日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上市招股书。在招股书中,公司揭示了新产品开发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等十大风险。

(一)新产品开发风险:通过研发创新,开发高附加值的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等绿色农业投入品,是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拓宽发展空间以及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国生物农药产品登记政策的要求,公司主要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农药的登记周期在三年以上,新产品的登记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准确的把握市场需求,或者公司的研发能力不能及时适应行业市场需求,或在研产品研发失败,将对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泄密风险: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研发创新,掌握了多项独创或独有的关键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公司还在持续对新技术和新产品进行研发。公司采取了包括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等防止技术泄密的一系列措施进行技术保护。同时,随着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可更好的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但公司仍可能存在因核心技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发行人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销售毛利率较高。

较高的毛利率将吸引国内潜在进入者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进行产品登记、仿制公司产品、加大市场拓展等手段进入公司产品市场。同时,基于对我国生物农药、生物刺激剂及土壤调理剂行业长期看好的预期,国际行业巨头也将不断进入国内市场,导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生物农药、生物刺激剂和土壤调理剂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四)生物农药登记证续展风险:国家对生物农药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在行业准入、产品登记、生产许可、标签及名称登记管理等方面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产品登记证作为生物农药企业进行产品投放市场的前置条件,为获得产品登记证必须经过残留实验、环境毒理试验、药效试验等实验环节验证,一般情况下生物农药原药和母药的登记周期在四年以上,生物农药制剂的登记周期在三年以上。虽然生物农药登记证到期后可续展,且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生物农药的登记,但若行业政策及监管发生变化,导致公司的生物农药登记证到期后不能续展,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为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

生物刺激剂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但发展迅速,目前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单独归类列示,我国尚未设立独立的行业监管标准。根据生物刺激剂的成分、功效及作用原理,不完全符合农药或肥料类产品的定义,国家暂将其归类为有机肥料类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若未来生物刺激剂产业监管政策发生改变或者监管趋严,公司须作出调整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甚至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土壤调理剂产品市场开拓风险:

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为用于土壤修复和耕地质量提升的土壤调理剂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政策支持。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土壤调理剂行业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公司在成立之初就重视土壤调理剂市场,2002年即获得用于土壤团粒结构修复功能的土壤调理剂登记证。公司在土壤调理剂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并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开发了土壤团粒结构(板结)、酸化、土壤重金属修复等系列产品。但由于土壤调理剂产品对于土壤的调理和修复需要一定的时间,土壤耕地质量的提升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土壤调理剂产品效果不能在短时间内体现,使得农户对于土壤调理剂产品的接受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壤调理剂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公司存在土壤调理剂产品市场开拓的风险。

七)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成本中各类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超过80%。本公司原材料种类较多,主要为花粉、花粉提取物以及各类助剂、辅助材料。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如果未来原材料的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又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改进、创新,抵消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八)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以及《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发行人主要从事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十一类中5、6两类,因此发行人享受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发行人依法享有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金额分别为61.67万元、298.20万元、485.90万元和264.3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58%、9.91%、5.71%和8.78%。若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不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发行人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土壤环境修护与生物刺激剂作物有机营养产业化项目、农业新型生物技术的创制与研究项目、绿色防控营销网络项目。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研发和产品投产后的市场持续开拓不够顺利,或者建设期管理及组织实施不合理,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建成或建成投产后其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在短时间内达不到设计要求,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存在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十)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了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发行人销售的产品包括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属于战略保供行业。春节后,(十)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风险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了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措施。发行人销售的产品包括生物农药、植物源生物刺激剂综合营养类产品及土壤调理剂,属于战略保供行业。春节后,

发表评论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