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明年3月1日起不得用于经营性服务

【字谜科技】11月26日,据央行官网2021年10月13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通知规定,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此外,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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