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华电子披露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保荐人被要求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紫米财经】6月20日,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华电子)将于6月24日上会,接受创业板上市委审议。近日,该公司披露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在落实函中,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质控及内核相关部门被要求资金流水相关问题执行必要的质量控制程序,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申报材料显示,耿玉泉报告期内存在与中亚华信的大额资金拆借往来。耿玉泉持有中亚华信79.17%的股份,中亚华信持有发行人61.73%的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分红1,440万元、1,491.80万元、1,563万元。

深交所要求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进一步说明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闭环回流、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或承担成本费用、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大额未偿债务等情形所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各项核查措施的覆 盖比例和确认比例、获取的核查证据和核查结论,并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发行人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发表明确意见。

据了解,亚华电子IPO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营收28,752.44万元,净利润7,272.52万元。

招股书透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在公司领取总薪酬722.74万元,董事长耿玉泉2021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为 28.80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耿斌2021年领取薪酬为 50.67万元,董事、总经理向晖2021年领取薪酬为86.12万元。

据了解,亚华电子是医院智能通讯交互系统软硬件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医院智能通讯交互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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