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米财经】6月29日,近期,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宇新材)申请创业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已受理”。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公司去年营收94,707.79万元,净利润13,526.9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4%。与2020年同期相比,营收和净利均三位数增长,营收提升150.44%,净利提升238.28%。
招股书透露,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1年在公司领取薪酬总额900.5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5.71%。董事长、总经理张驰2021年领取薪酬为190.44万元,董事、副总经理邓凯华2021年领取薪酬为266.48万元,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郑业梅2021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为27.17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系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系列。
招股书显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万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电子树脂项目(一期),以及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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