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米财经 文/蒋春晓】8月18日,近日,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星昊医药)披露了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询函中,公司因首次问询函回复未按要求核查说明大额市场推广费合理性,被再次问询。
根据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35,649.83万元、32,456.97万元和28,179.14万元,报告期内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5.93%、51.88%和48.4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业务推广费,其占销售费用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4.80%、95.51%和94.03%。
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重新回答首轮问询问题,即大额市场推广费的合理性等。
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营收58174.83万元,净利润7006.75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76%。近三年营收和净利逐年下滑。
招股书透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在公司领取总薪酬382.97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构建共享平台,在自有品种实现产业化的同时,为药物制剂生产企业和创新药研发企业提供 CMC/CMO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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