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米财经文/蒋春晓】9月9日,近日,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摩集团)披露了第三轮审核问询函。问询函中,公司大额票据结算的合理性被问询。
根据问询回复文件,公司采购付现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销售收现比远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销售收入增长率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数,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并逐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将销售商品收取的商业票据进行背书转让,以用来支付原材料购货款及固定资产购建和长期资产购置款。报告期各期,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和长期资产购置款的票据背书金额为别为5,125.02万元、13,813.96万元和25,208.91万元。
发审委要求公司分析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说明是否通过票据延长客户账期,说明报告期内各年收到、使用票据的用途。说明票据的出票人及前手与发行人的客户是否一致,背书转让的票据后手与发行人的供应商是否一致。
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营收193928.18万元,净利润7715.08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64%。近三年营收和净利逐年上升,毛利率逐年下滑,2021年毛利率不到10%。
招股书透露,2021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为485.50万元。
公司主要从事酚醛树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致力于产品在新领域的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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