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理由真是够奇葩!
汇东管道(836903)去年未能按时披露半年报,在公司放弃摘牌后,全国股转公司按照制度对其进行处罚。而该公司则以在 2019 年 4 月 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未造成不良影响,没有收到任何投资者举报,要求免于处罚,不过全国股转公司未采纳其申辩的理由,并对该公司董事长吴月兴、董秘王洪军开出罚单。
事情经过大致是这样的。
2019 年3月15日,汇东管道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终止股票挂牌的申请材料后决定撤回本次终止挂牌,并于2019年7月12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撤回终止股票挂牌的申请材料。2019年7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终止审查通知书》,终止对其摘牌申请材料的审查。汇东管道于2019年6月27日补充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
按照新三板相关制度,挂牌公司应该在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财报。否则将会被处罚。
而汇东管道则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申辩:一是公司已于2019年3月15日提交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二是公司已经于2019年4月25日发布了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提示性公告;三是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补发2018年年度报告;四是公司未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未造成不良影响,没有收到任何投资者举报;五是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
汇东管道申辩未被采纳,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汇东管道撤回摘牌申请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为既定事实,已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补充披露不可作为免予处理的理由;公司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的行为已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不能以未造成不良影响作为免予处理的理由。
最后,全国股转公司对汇东管道、董事长吴月兴采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对董秘王洪军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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