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米财经】6月27日,近期,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鹰之航)申请创业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中止”。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据公司信息显示,公司IPO于2022年3月30日被受理,2022年6月27日,因发行人及保荐人更新财务资料,主动申请中止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公司去年前三季度营收16,643.15万元,净利润4,875.1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0%。
招股书透露,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总额436.88万元。董事长、总经理薛进2020年领取薪酬36.69万元, 副董事长童育庭2020年领取薪酬为62.97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树枫2020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为24.65万元。
公司系一家专注于航空机载设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航空机载 设备的制造和维修业务。
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能力扩展项目、航空机载电机制造能力扩展项目、昆明易安飞科技服务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8,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表回复
要发表评论,您必须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