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宏业披露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控制权稳定性被问询

【紫米财经 文/蒋春晓】7月12日,近日,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鑫宏业)披露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在落实函中,公司控制权稳定性被问询。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显示,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一致行动关系存在有效期限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的要求;同时说明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后,在孙群霞、卜晓华、杨宇伟持股比例较为接近的情况下,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变更的可能,对控制权稳定性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营收121861.72万元,净利润10706.18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8%。近三年公司营收和净利逐年上升。

招股书透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在公司领取总薪酬553.88万元,董事长兼总经理卜晓华2021年在公司领取薪酬为165.18万元,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群霞2021年领取薪酬为87.46万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丁浩2021年领取薪酬为45.22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工业线缆等特种线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新能源汽车、充电枪、充电桩、储能、工业控制设备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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